“没想到不用等开庭,社保的事就解决了!”近日,在山东省临清市“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职工张先生拿着调解协议书连声道谢。经过工作室调解员的专业调处,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为张先生补缴1992年4月至2011年2月在职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这起耗时多年的社保维权案得以化解。
张先生的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变迁紧密交织。他于1992年4月入职当时的临清市某生态农业技术开发试验场。尽管公司几经更迭,张先生一直工作至2011年2月离职。然而,他在离职后发现,自己在企业工作了近十九年,但公司却从未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这让他倍感无奈。
在自行协商无果后,张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由于案件历史久远、主体复杂,在劳动仲裁阶段未获受理,随后诉至法院。案件随即转入“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由工会派驻法院的调解员杨玉珍进行调解。
接手案件后,杨玉珍迅速开启“双向推进”工作:一方面,通过调取企业工商变更档案、核实张先生的工资发放记录与老同事证言,清晰梳理出“企业虽三次更名,但法律责任延续”的关键事实;另一方面,采用“法律释明+案例引导”的方式,多次约谈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经过3轮面对面调解,企业最终认可了自身责任,与张先生达成一致:在法院出具的《调解协议书》确认下,企业于15日内完成1992年4月至2011年2月期间的社保补缴手续,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比例承担。“原本以为要打持久战,没想到工作室一周就拿出了方案,还帮我们避免了诉讼纠纷。”企业负责人也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