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时
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
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
不留空白
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
避免“阴阳”手法
尤其要格外留意一些
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
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订立的是电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告知劳动者查看、下载电子劳动合同的方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
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
劳动者自己要留存一份
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
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注意哦!
如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