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作方案、规程及细则等配套指导文件,明确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企联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行政+司法+社会”多元共治合力,全面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处效能。
根据部署,广州市整合建成专业化联合调解队伍,涵盖11名律师调解员、9名由市总工会和市工商联等部门选派的联合调解员、8名大湾区港澳籍调解员以及32名三方联合调解员,构建起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非劳动争议”的全类型调处网络,实现争议受理、调解介入和分类处置的无缝衔接。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要素流动、规则衔接”的建设要求,广州市将港澳籍专业人士正式纳入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队伍,并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开展新就业形态用工法律适用专题研究。港澳籍调解员充分发挥熟悉港澳资企业管理模式和劳资沟通习惯的优势,主动向港澳资企业和港澳籍从业人员解读内地劳动保障政策,同时将港澳地区成熟的劳资协商经验融入本地调解实践,助力大湾区劳动关系治理规则软联通。
在服务效能提升方面,广州依托“智慧仲裁”平台,创新打造“调解—确认—仲裁”全流程线上闭环,有效破解传统调解“线下跑、材料繁、衔接堵”的瓶颈。调解成功的案件,劳动者可通过智慧仲裁平台在线申请仲裁审查确认,系统自动生成并送达电子文书,无须提交纸质材料;调解未成功的案件,经劳动者确认后,案件信息自动同步至仲裁程序,避免重复填报和多次跑腿,大幅降低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