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及时化解各类涉网纠纷,促进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5月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设立长春互联网法庭并集中管辖部分互联网案件的公告》。6月1日起,该省首家互联网法庭将正式受理案件。
1月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长春互联网法庭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设立,管辖吉林省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部分一审互联网案件。
据介绍,长春互联网法庭借助智能AI助理、云直播、云调解、云庭审和智慧法院审判管理系统等技术辅助手段,实现案件立案、缴费、调解、送达、质证、庭审等审判环节全部在线上完成,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充分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感受同样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长春互联网法庭主要受理以下一审互联网案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属纠纷、交易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人格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涉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互联网平台经济模式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涉个人信息保护法权利义务的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案件。
6月1日之前,当事人已经向吉林省其他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以上类型纠纷的起诉材料,但尚未立案或者已经立案尚未审结的,由原基层人民法院继续办理。案件审结后,上诉至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