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要求,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并按“零差率”销售,参照乡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如后期开通住院服务,医疗服务项目限额档次同步作出调整);在一周内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为省直参保职工提供门诊统筹直接结算服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须认真履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加强相关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做好对参保人员政策咨询、就医购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