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教育厅网站消息,河南教育厅近日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
一、高度重视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
“特岗计划”在河南省实施以来,为农村学校补充了大批高素质农村教师,增强了农村教育的生机活力,创新了教师补充机制,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更好地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根据教育部的安排,河南省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纳入当地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严格按照教育部政策要求,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报名、录取、培养等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
1、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宣传,强化服务,完善保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特别是对录取为在职教育硕士的特岗教师,任职学校要合理调整其教育教学任务,为特岗教师学习深造提供便利条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地务必于12月15日—31日期间组织特岗教师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并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省教育厅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
2、今年教育部下达河南省此专项招生计划240人,其中,河南大学80人、河南师范大学120人、洛阳师范学院40人。各培养院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简章,认真制订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保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要加强对面试特岗教师的基础知识、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择优进行录取。充分结合河南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现状,认真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特色鲜明的在职教育硕士培养方案,配备水平较高的指导教师,加强教育实践环节,确保培养质量。
三、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有关优惠政策
1、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要按照国家和各省限定的教育硕士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各学校在职教育硕士学费标准请查询学校网站)。省教育厅2015年继续对在河南省任职的在职教育硕士特岗教师给予适当的学费补贴。其中,录取到省内高校的在职教育硕士特岗教师,省教育厅将学费补贴拨付至有关高校,补贴部分直接在学费中减免。同时,省内高校实施学费优惠政策,再给予录取的特岗教师每人1000元的学费优惠。对于录取到省外高校的在职教育硕士特岗教师,委托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费补贴发放工作,特岗教师需在取得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依照相关手续申请领取学费补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特岗教师任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学费补贴,并在职称评定、考核奖励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应配套措施,鼓励特岗教师报考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3、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期间所产生的差旅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开支,按照在职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