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发布《“人才+项目”支持服务办法(试行)》,从创新激励平台建设、创业扶持、人才引育、荣誉表彰、服务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26条优惠政策,推动更多人才把专利、项目、团队落户青海创新创业。
人才匮乏是制约青海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瓶颈问题。《办法》明确,对青海省申报入选为两院院士的,对其团队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期内给予每年200万元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支持。
同时,青海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在青海建立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和30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经费奖励。对成功申报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批准建设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15万元和50万元支持经费。被评估为优秀的工程中心一次性最高给予200万元的支持经费。
此外,青海还鼓励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落地青海。对促成不低于3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年度技术交易额度在1000万元(含)以内的,给予1.5%的补助;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1%的补助。
据悉,《办法》还对财税、金融、编制等政策支持,住房安居、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生活保障进行了优化调整和统筹整合,力求以真金白银的政策,求才若渴的诚意,吸引集聚有志于助力新青海建设的急需紧缺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