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暨先进单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分别授予400个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100个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100个单位“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中,北京市国资委、上海市总工会、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溪医院等受表彰单位代表发言,分享了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成果。本报特刊登发言摘编,宣传推介获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表彰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近年来,全国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实效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深入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决定,授予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00个企事业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北京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0个企事业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授予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100个单位“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深化发展。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继续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2020年12月1日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方针,把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持续不断推进全系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会同北京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工作联系沟通机制的实施细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究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沟通交流、信息互通。针对国企改革重组力度不断加大的实际,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几点意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对加强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市属国有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职工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职工监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履职管理,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系统企业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普遍建立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主动配合、职工积极参与”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职代会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企业党委重大决定的重要载体、统一广大职工群众思想认识的重要途径,形成了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是严格民主程序,创新公开实践。市国资委党委始终坚持职工代表大会是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主要载体和基本形式。通过抓热点及时公开、抓难点全面公开、抓焦点过程公开,指导所属企业职代会重点围绕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等规范开展工作,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切实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会同北京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集团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对集团型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职权、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以及集团型职代会与所属基层企业职代会制度如何衔接,党委、行政和工会落实集团型职代会建设的具体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不能以集团公司本部职代会代替集团型职代会。“意见”实施以来,已经建制的集团公司自觉对照要求,梳理、规范各项制度、程序,完善、改进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职代会职权、职工代表结构与产生程序等关键环节,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形成上下联动的多级职代会运行体系。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确保公开质量。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企业的落实落地,把这项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纳入政治巡察内容,坚持与市总工会一起开展调研检查,深入了解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北京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深入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将评议结果第一时间向职工代表和被评议的企业领导人员反馈,并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目前,正在联合市总工会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管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将职工民主监督作为北京市国有企业“六位一体”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深化信息共享,加强责任追究,实现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监督内容全面覆盖,确保职工民主监督成果得到真正的转化应用,切实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后半篇文章”。
整合资源推进民主管理创新发展
上海市总工会
自2000年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坚持由市委分管书记担任组长,不断完善市、区和系统(产业)、街镇、企事业单位四级工作格局。上海市总工会与党委组织、宣传部门以及国资、人社、司法、法院、企联、工商联等部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第一,聚焦国有企业集团多层级民主管理需求变化,突破创新集团多级职代会制度。市总工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国资委、经信委等党委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集团职代会应当围绕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全局性、根本性、导向性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有效管控,并协调国资党委将推进这一制度纳入企业党建责任考核内容。95%的集团公司建立健全了多级职代会制度,切实解决了国资国企改革中民主管理制度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问题。
第二,聚焦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坚定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市总工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国资委等单位共同制定制度文件。一是明确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决策和监督,是代表劳动者行使权利的法定行为,其职数不应受到企业性质和股权结构影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所有公司制企业都应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职工董事,还应当进入董事会专委会深度参与决策。二是指导企业董事会每年增设专项议题,审议年度劳动关系重大事项和职工切身利益重要问题,推动将其纳入社会责任报告并对外披露。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的具体要求,指导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每年必须向职代会作述职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在推进国企工会改革过程中,协调市国资委修改完善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章程指引,将民主管理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纳入公司章程,融入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
第三,聚焦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市总工会通过实施“工会定向劳动法律监督”,并与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挂钩,倒逼企业建立工会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共对1000余家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了定向劳动法律监督,对其中的150家企业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对45家企业开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对6家企业开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将3家拒不建制的企业的违法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明确提出“先建制、后规范”“要素化管理、差异化推进”的工作思路,以职代会和集体协商两项制度为基础,以劳资沟通、民主议事等形式作补充,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2+X”模式。
第四,聚焦融入和服务社区治理,探索创新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目前已形成园区、村(社区)、楼宇、商业圈等区域职代会,餐饮、物业、建筑、纺织等行业职代会。推动区域职代会重点聚焦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沟通渠道、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等三大共性问题;指导行业职代会重点聚焦行业劳动关系状况发布、行业主体工种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等标准审议、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等问题,推动行业内企业平稳发展。
第五,聚焦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在企业改革调整中的重要作用。一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增加了对非公有制企业重大改革调整时履行职代会法定民主程序的规定。二是会同市人社、司法、企联和工商联共同制定实施了《关于促进本市企业重大改革调整中劳动关系稳定的操作指引》,将法律规定细化为可供操作的工作规范,确保改革调整的平稳有序进行,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三是联合市律师协会对500多名工会签约律师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律师在指导服务企业时,将《操作指引》的要求细化于企业的实施的方案之中。四是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定期排摸,对处于改革调整过程中的非公有制企业,市总工会协调市劳动监察总队,推动各街镇工会与同级劳动监察大队共同上门进行指导。五是市总工会通过群体性劳动纠纷预警处置平台,指导各级工会会同“四方合作”“三方协商”成员单位,共同建立“会研、会商、会审”机制,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在改革调整中切实履行好协商民主程序。
构建企业与职工命运共同体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法人治理、决策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合,努力构建企业与职工命运共同体。
第一,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机融合。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工会负责日常工作、职工群众全员参与,党政工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制定并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三是健全管理融合机制。实现了民主管理相关规定进公司章程、进党建规划的“双进入”,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双纳入”。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物资采购、重大投融资、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等重要规章制度中,都写入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条款。
第二,深化职代会建设,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法人治理结构有机融合。一是落实职代会法律地位。把职代会审议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之一,相关事项经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前必先通过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明确职代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二是规范操作,完善职代会运作机制。重点把好“四关”,即代表身份构成关——突出代表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构成要求,确保广泛代表性;议题确定关——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必经职代会做出决议后再实施;议案审议关——采取会前预审与会中讨论相结合的方法,让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审议各项议题;大会决议关——对职代会需要审议通过的议题,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职代会职权落地。在审议建议权上,坚持“五必询”,即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等重大管理事项,必上职代会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审议通过权上,坚持“五必上”,即集体合同草案、职工福利金使用方案、五险两金缴纳比例和时间调整、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必上职代会审议通过。在评议监督权上,坚持公司领导每年在职代会上述职述廉,接受职工代表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与业绩考核薪酬体系挂钩、与组织诫勉程序挂钩。
四是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机制,严把“八个环节”,即调查摸底、制订方案、选派代表、开预备会、巡视检查、民主评议、意见反馈、总结通报,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
五是探索创新,开拓互联网+职代会模式。今年初,在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特殊形势下,以“线下审议+视频会议”模式召开了四届一次职代会,职工代表通过电脑端、移动端参加会议,线上视频听会、线下审议表决,程序简化而不落环节,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得到较好的落实。
第三,坚持源头参与,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企业决策监督有机融合。一是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要求,制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管理办法》,确保其参与决策监督时,特别是在参与工资薪酬、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事项审议时,必须站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立场上行使权利。二是服务保障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通过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加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工作会等重要会议制度,确保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重大事项享有充分知情权。每年定期组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学习,提升其履职能力。坚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每年向职代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代表民主评议。
第四,强化职工监督,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合。把职工民主监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对民主监督中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纪检组织及时对相关单位或部门给予工作交流、监督建议、约谈提醒,以至追究责任。把职工民主监督纳入企业监督体系,积极构建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统筹部署的“大监督”格局。积极构建职工反馈问题、意见、建议多部门“会审”调处机制,对于重要线索、重大问题,及时向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移交,促进企业阳光管理。
以民主管理聚合力促和谐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不断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构建了企业与职工共生互融的良性格局。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及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公司二级单位同步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实现民主管理工作上下联动。二是提高思想认识。2015年在钢铁行业去产能过程中,公司通过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引导职工参与制定《公司降本方案》并提交职代会全票审议通过,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使公司上下进一步认识到,在非公有制企业实施民主管理,不仅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公司成立了厂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在党政支持下,推动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月度考核,对不按规定实行民主管理的科室、车间和分厂,取消年底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第二,积极探索实践,创新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45678”工作模式。一是四个融合。即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主动融合党政要求、业主需求、管理追求、员工诉求,使其融入到公司管理各个环节,提升各方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可度满意度。二是五个通道。即畅通内部办公网络、热线电话、员工接待日、“意见直通车”和“员工心声”职工意见收集窗口等五个诉求表达通道,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相关意见建议的处理和答复工作。三是六项内容。即丰富厂务公开内容,重点对职工关心关注的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规章制度修订、工资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推优评先事项、集体合同协议及履行情况、领导干部聘任和廉政履职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四是七种形式。采取职代会、班组会、公开栏、办公网络、工会主席微信、职工代表微信群、LED电子屏等七种形式,实施及时全面的公开。五是八个不准。制定和落实了不准拒签劳动合同、不准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工资不准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准拖欠或拒交职工社会保险、不准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不准阻挠职工反映问题和诉求、不准打击报复正常反映问题的职工和举报反映问题的职工、不准不解决或不答复员工提出的问题等“八个不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深化提质增效,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公司重大决策计划执行情况必须向职代会报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等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二是落实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劳资双方以协商共决方式消除误解、化解分歧。2020年,公司重点针对新冠疫情影响下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互助保险、环境改善以及女职工特殊权益等6大事项进行了协商,实现劳企双方合作共赢。三是建立职工监事制度。通过职代会民主选举公司工会主席担任职工监事。建立职工监事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职代会对职工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等制度。
第四,突出作用发挥,提升工作实效。一是提升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水平。先后解决了工资调整、健康体检、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困难帮扶、金秋助学、环境改善、职工之家建设等100余项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提高职工参政议政热情。公司通过“献计献策做贡献、建功立业谋发展”“一岗一策”等民主管理主题活动,吸引职工广泛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三是激发职工建功立业积极性。公司制定了《员工创新奖励办法》《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等制度,鼓励支持职工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中心任务,参与企业创新创效。
深化院务公开保障职工民主权利
杭州市西溪医院
杭州市西溪医院高度重视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公开透明、通畅民主管理渠道作为推进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医院和谐健康发展。
第一,落实“三项举措”,实现院务公开组织化。一是提高站位,健全组织。坚持把推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清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分别任组长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二是明确内容,强化责任。对事关医院建设发展的“三重一大”等事项向全院职工公开,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全程公开,对社会关注和患者关切的事项实行全面公开。严格程序,按规范操作,把厂务公开列入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做到见真、见章、见效。三是坚持规范、力求高效。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和社会意见,及时修订完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在今年疫情防控战中,医院共接收了社会各界703笔大宗捐赠慰问物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介入、全程跟踪、全面监督,严把物资接收、入库、出库、发放等环节,向捐赠单位和个人公开物资使用情况,做到无一物霉变浪费、无一例投诉举报、无一件违规发放。
第二,建立“三大机制”,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及实施办法、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形成规范有序行之有效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院务公开专门监督、职工监督、社会监督相融合的“三张网”全面监督体系。发挥纪委及监督工作小组作用,对院务公开实施专门监督。发挥职工代表作用,落实院务公开群众监督。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党委、行政、纪委、工会和职工代表团组长参加的厂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职工代表民主评议。
第三,强化“三大抓手”,推进院务公开常态化。一是强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职权,对涉及医院建设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都交由职代会讨论、审议、表决。2017年以来医院先后出台的20多项政策制度,均提前一周向职工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二是强化公开常态化。在公开内容上,由局部公开向全方位公开深化,使院务公开从重大事项延伸到日常管理、社会公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领域。在公开形式上,由发布式公开向互动式公开深化,综合利用合理化建议征集、提案办理回复、职工代表座谈等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公开程序上,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深化,落实预审、发布、监督、评议、整改及反馈等环节。在公开时间上,由定期公开向常态化公开转化。三是强化载体联动。整合院务公开和医院信息平台资源,建立“一报、两栏、两网、两号、四会”的线上线下融合的院务公开载体。积极探索“网上职代会”的运行模式,今年疫情期间,通过钉钉平台先后召开了两次网上职代会,提高院务公开工作效率。
第四,坚持“三项制度”,保障院务公开畅通化。一是坚持职代会代表提案制度。建立职工代表提案征集、预审、立案、办理、落实和反馈等制度,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比和奖励活动,调动职工代表参与提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职工代表提案活动。二是坚持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制度。无论是医院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生产生活的具体事项,还是医疗服务的工作内容,每一位职工都可通过书面、口头和图片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坚持职工代表座谈会制度。收集和倾听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更深更细更实地掌握职工群众的所思所虑所盼,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矛盾和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