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广东省广州4名临近退休的职工因早年工龄“断档”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在多方求助无果后提起诉讼,最终在工会律师的协助下成功补录缺失工龄,顺利办结退休。
2024年,余某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到人社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时却发现,自己1990年5月1日至1991年6月30日在原单位改制前的部分工龄未计入,于是便向相关部门提交情况说明,但因证据材料不齐全,相关部门未对其主张的工龄进行认定。心急如焚的余某找到了曾经的工友,发现不只是自己遇到此类情况,还有一些曾经的同事都面临着类似问题。后多方协商未果,余某与遭遇相同的3名同事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确认1990年5月1日至1991年6月30日的劳动关系。
余某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向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寻求法律援助。天河区总工会指派工会律师、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旸承办该案。
李旸在接案时了解到,本案各劳动者都是在办理退休时发现自身工作年限因档案、劳动合同等原因出现中断,影响退休待遇核定。但劳动者现有的证据材料是不齐全的,如果按照原有的证据材料单纯地去诉讼认定劳动关系,结果可能对当事人不利。在知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旸向行政部门了解了工龄认定的必要程序和所需材料,结合法律和案情,明确劳动者的诉求虽然是认定劳动关系,但实质是为了争取退休待遇。
李旸遂建议劳动者去原单位调取人事档案等材料,再将相关材料提交行政部门重新认定工龄。在充足的材料和充分的说明下,2024年5月,行政部门对劳动者的工龄进行了补充认定,退休手续得以顺利办理,余某等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案件就此画下了圆满的句号。
李旸提醒,工龄是计算退休待遇、休假、年终奖等福利的基础,如果某个时间段的工龄未被记录,劳动者有权向单位或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查询社保缴费记录,通过社保缴费记录修正工龄。此外,个人档案是劳动者工龄的重要证明之一。当档案或社保记录不完整时,可以通过档案查找、同事证明、工资流水等多种途径来补齐档案中的空缺。本案就是劳动者联系原单位,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查找旧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资料的成功案例。如果原单位已经注销或无法找到相关部门,也可以寻找曾经的同事或上级出具证明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