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医疗美容案件,无证无资质的“美容专家”陈某犯非法行医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49岁的陈某是浙江杭州人,曾在台州一家制药厂工作过4年,后来在天台开有一家“晓萍护肤”美容店。刘某也是做美容行业的,爱美的她老是认为自己下巴不够好看。2011年的一天,在陈某推荐下,刘某信任地让陈某在其下巴处注射了2瓶药品,陈某称这是她从国外带过来的“生长因子”,注射下去能起到丰下巴作用。没想到,3个月后刘某的下巴出现肿块、痛痒、脱皮等症状。
刘某惊慌地找到陈某,陈某给其下巴注射了叫“消素”的针,可过了段时间,刘某下巴还是异样难受,陈某安慰说没事,又注射了一次“消素”。刘某前后共5次接受陈某的药品注射,最后一次是2017年10月16日在黄岩一家酒店房间内。这一次,当陈某给刘某注射完毕时,当地卫生部门找上门了。经查,陈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经有关机构鉴定,陈某为刘某注射的药品为“永信牌信可得肌肉注射液(中译)”,该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条款“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之规定,按假药论处。
去年2月9日,陈某因本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陈某交代,她只知道注射的药品“生长因子”是促进被注射部位的生长,“消素”是抑制生长,但她也不知道药品具体成分。注射时戴上医用手套,用注射器从药瓶里抽取药品,直接打在她们需要注射的位置,再用酒精棉球给注射部位消毒,就算是完成一次注射过程。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10月16日期间,陈某在无证无资质的情况下,在其美容店及酒店房内等地,多次为刘某、王某、麻某、陈某、许某等人注射药品,导致上述5人身体不同程度受损。其中4人为八级伤残,一人为九级伤残。陈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与上述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对受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完全责任。
案发后,陈某与5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取得5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官说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美容项目令人眼花缭乱,很多人希望通过美容手术、微整形、打美容针来提高自己的颜值,而一些生活美容机构瞅准这个“商机”,打擦边球干起了医疗美容、整形服务这一行,为美容医疗事故埋下了隐患。本案中,5被害人因进行了非法医疗注射而致不同程度上的伤残,期待中的变美不想却成了一场噩梦。在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做美容手术时切不可贪图便宜,或仅凭口碑轻信一些“美容专家”,一定要选择资质健全、专业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医疗美容项目,以免酿成类似悲剧。
